工作許可證

  • 有意願在校內或校外工讀的國際學生(就讀正式學位),依規定需事先申請工作許可證。
  •  需完成所有的入學註冊程序,才可以申請工作許可證。
  • 如果您有意願工讀、也符合規定,國際暨兩岸事務處(OIA)會協助您申請。如果沒有工作許可證,即受僱為他人工作者,得處 NT$30,000 至 NT$150,000 的罰金。在申請工讀之前,務必徵詢國際暨兩岸事務處(OIA)有關的法律。以上依據勞動部「雇主聘雇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規定。
  • 依據勞動部僑外生在台灣求學期間工作時間限制為每星期最長為 20 小時(根據勞動部就業服務法第 50 條),寒暑假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