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須知(大)
註冊須知
※「開始慈大新生活」網址:https://freshman.tcu.edu.tw/
※【新生網路報到】所有項目及繳交應繳資料後,即為完成註冊手續。
※本校- 校本部電話:03-8565301 / 人文社會校區電話:03-85726
辦理事項 | 說 明 | 承辦單位 |
就學貸款 | 申請時間:113 年 1 月 15 日至 2 月 7 日止。【備註】:各類學雜費減免,申請學雜費減免完畢→列印減免後的繳費單→辦理就學貸款。
一、台灣銀行完成對保手續→第二聯學校存執聯(PDF 或拍照方式 E-Mail 回覆),開學後將存執聯正本繳回學務處生輔組。E-Mail: tmpsanderson409@gms.tcu.edu.tw 二、登錄路徑:「開始慈大新生活」網頁>「新生綜合資料整合填表」網頁>就學貸款。 三、若有差額:待以上程序皆完成,需幾個工作日後重新查詢繳費單是否更新,請重新列印繳費。 |
校本部/學務處生輔組分機: 1206 |
學籍資料表、學務綜合資料表 | 一、登錄路徑:「開始慈大新生活」網頁>「開始填表」。二、填寫時間:113 年 2 月 1 日上午 8:00 起至 2 月 7 日下午 17:00止。
三、填寫時若有疑問,請洽詢下列各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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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本部/教務處 註冊組分機: 1102、1103、1134、1140學務處: 諮商中心:分機 1232~1235 生輔組:分機 1202、1228 衛保組:分機 1208 |
辦理事項 | 說 明 | 承辦單位 |
住宿申請 (紙本申請) | 一、申請時間:113 年 2 月 5 日上午 8:00 起至 2 月 19 日下午 17:30 止 (中午 12:00~13:30 休息)。
二、持學年住宿申請單及學生宿舍住宿知情同意書,辦理住宿申請。 |
校本部/學務處生輔組分機:1202、1228、1230 |
學雜費減免
–各類就學優待 |
一、登錄路徑:「開始慈大新生活」網頁>「新生綜合資料整合填表」網頁。
二、申請時間:113 年 2 月 7 日下午 17:00 止 「學務處生輔組」網址:http://life.tcu.edu.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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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雜費繳交 | 一、繳費截止日: 113 年 2 月 7 日(星期三)。
二、繳費單下載路徑:
三、繳費單異動:申請各項減免及辦理就學貸款等同學,請於申請審理完成後,重新上網下載更新後之差額繳費單辦理繳費。 四、繳費方式:銀行臨櫃、信用卡授權、ATM 轉帳、便利超商、就學貸款,請依繳費單及網頁說明辦理。 |
校本部/總務處出納組分機:1323~4 |
辦理事項 | 說 明 | 承辦單位 |
學分抵免及課程免修 | 一、【專業學科 – 學分抵免】:曾在其他大專院校修讀一學期以上成績及格者,持原學校之成績單正本(含課程大綱)等證明文件。
二、【基礎學科-課程免修】:需檢附入學當年度分科測驗成績或學測成績單正本。 |
校本部/
教務處註冊組分機:1102、1103、1134、1140 人文社會校區/ |
最高學歷及特殊身份證明文件繳交 |
一、每位新生需繳驗:
二、繳驗時間及地點:時間:113 年 2 月 17 日(前)。 三、依台灣教育部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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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學日期 | 113 年 2 月 19 日 | |
課程加退選週 | 「網路加退選課程」:113 年 2 月 19 日上午 7:00~3 月 1 日晚間 24:00 止。
「書面加退選課程」:113 年 2 月 19 日上午 8:00~3 月 1 日下午 18:00 止。 |
校本部/教務處課務組分機:1106、1107、1139 |
辦理事項 | 說 明 | 承辦單位 |
網路確認選課結果 | 「網路確認選課結果」:113 年 3 月 4 日上午 7:00 至 3 月 22 日晚間 24:00 止。 | 校本部/教務處課務組分機:1106、1107、1139 |
領取學生證 | 一、【註冊手續完成】– 校本部:可親自或請各班班代至教務處註冊組領取。 人文社會校區:可親自或請各班班代至聯合辦公室教務處領取。 二、【註冊手續尚未完成】-待完成註冊手續後逕至教務處註冊組領取。 |
校本部/教務處註冊組分機:1102、1103、1134、1140
人文社會校區/教務處分機:1150 |
【教務處註冊組】-
一、保留入學資格,新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於開學前一上班日(113 年 2 月 17 日),持保留入學資格申請書、畢業證書正本及相關證明文件,辦理保留入學手續。
保留入學資格 –
- 罹患重病持續住院,達學期三分之一,並持有區域醫院以上之住院證明書者(本項住院應經本校認可)。
- 遭遇不可抗力之災變所引起之事故,如交通斷絕,一個半月內不能通行者。
- 持有鄉鎮區公所以上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書者(清寒證明書無效)。
- 僑生、港澳生、陸生及外籍生,因辦理入境手續不能按時到校報到入學者。
- 應徵召服兵役並持有徵集令者。
- 因懷孕附產檢證明者。
- 償還公費者(附相關證明)。
- 因懷孕、生產得以保留一年或撫育三歲以下子女之需要得以彈性申請,需附相關證明文件。經核准後延緩入學,無須繳納任何費用,惟以一年為原則。
二、申請休學:繳費註冊後擬休學之同學,請於開學日(113 年 2 月 19 日)前,持申請書、法定代理人同意書,辦理休學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