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須知(大)

註冊須知

※「開始慈大新生活」網址:https://freshman.tcu.edu.tw/

※【新生網路報到】所有項目及繳交應繳資料後,即為完成註冊手續。

本校- 校本部電話:03-8565301 / 人文社會校區電話:03-85726

辦理事項       明 承辦單位
就學貸款 申請時間:113 年 1 月 15 日至 2 月 7 日止。【備註】:各類學雜費減免,申請學雜費減免完畢→列印減免後的繳費單→辦理就學貸款。

一、台灣銀行完成對保手續→第二聯學校存執聯(PDF 或拍照方式 E-Mail 回覆),開學後將存執聯正本繳回學務處生輔組。E-Mail: tmpsanderson409@gms.tcu.edu.tw
信件主旨:註明系所、學號、姓名。

二、登錄路徑:「開始慈大新生活」網頁>「新生綜合資料整合填表」網頁>就學貸款。

三、若有差額:待以上程序皆完成,需幾個工作日後重新查詢繳費單是否更新,請重新列印繳費。

校本部/學務處生輔組分機:
1206
學籍資料表、學務綜合資料表 一、登錄路徑:「開始慈大新生活」網頁>「開始填表」。二、填寫時間:113 年 2 月 1 日上午 8:00 起至 2 月 7 日下午 17:00止。

三、填寫時若有疑問,請洽詢下列各單位:

  1. 學籍資料(教務處/註冊組)
  2. 個人照片上傳(教務處/註冊組)
  3. 新生綜合填表(學務處)
  4. 學務基本資料(學務處)
  5. 各類減免及就學貸款(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6. 繳交學雜費(總務處/出納組)
校本部/教務處
註冊組分機: 1102、1103、1134、1140學務處:
諮商中心:分機 1232~1235

生輔組:分機 1202、1228

衛保組:分機 1208

辦理事項       明 承辦單位
住宿申請 (紙本申請) 一、申請時間:113 年 2 月 5 日上午 8:00 起至 2 月 19 日下午 17:30 止 (中午 12:00~13:30 休息)。

二、持學年住宿申請單及學生宿舍住宿知情同意書,辦理住宿申請。

校本部/學務處生輔組分機:1202、1228、1230
學雜費減免

各類就學優

一、登錄路徑:「開始慈大新生活」網頁>「新生綜合資料整合填表」網頁。

二、申請時間:113 年 2 月 7 日下午 17:00 止
三、資料繳交截止日:113 年 2 月 7 日以郵戳為憑。四、掛號郵寄地址: 97004 花蓮市中央路三段 701 號 慈濟大學 學務處生輔組。

「學務處生輔組」網址:http://life.tcu.edu.tw/

學雜費繳交 一、繳費截止日: 113 年 2 月 7 日(星期三)。

二、繳費單下載路徑:

  1. 開始慈大新生活。
  2. 本校學生首頁>學雜費繳費。

三、繳費單異動:申請各項減免及辦理就學貸款等同學,請於申請審理完成後,重新上網下載更新後之差額繳費單辦理繳費。

四、繳費方式:銀行臨櫃、信用卡授權、ATM 轉帳、便利超商、就學貸款,請依繳費單及網頁說明辦理。

校本部/總務處出納組分機:1323~4
辦理事項       明 承辦單位
學分抵免及課程免修 一、【專業學科 – 學分抵免】:曾在其他大專院校修讀一學期以上成績及格者,持原學校之成績單正本(含課程大綱)等證明文件。

二、【基礎學科-課程免修】:需檢附入學當年度分科測驗成績或學測成績單正本。
※於開學後三週內辦理學分抵免及課程免修,逾期不予受理。
※依本校學生抵免學分辦法辦理,請逕至註冊組網頁「法規要點」查閱。

校本部/

教務處註冊組分機:1102、1103、1134、1140

人文社會校區/
教務處分機: 1150

最高學歷及特殊身份證明文件繳交

一、每位新生需繳驗:

  1.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正本及影本一份。
  2. 同等學力報考者:請附修業證明書正本、歷年成績單正本及其他證明文件(僅特殊身份學生)。
  3. 特殊身份學生(僑生、外國學生):護照影本、經中華民國駐外館單位驗證之最高學歷原文畢業證書影本、成績單。

二、繳驗時間及地點:時間:113 年 2 月 17 日(前)。
地點: 教務處註冊組【注意】:繳驗證書正本以班級為單位( 右上角以鉛筆書寫學號並排序)。

三、依台灣教育部規定:

  1. 外國學生註冊時,新生應檢附已投保自入境當日起至少六個月效期之醫療及傷害保險。
  2. 在校生檢附我國全民健康保險等相關保險證明文件。
  3. 前項保險證明如為國外所核發者,應經駐外館驗證。
開學日期 113219
課程加退選週  「網路加退選課程」:113 年 2 月 19 日上午 7:00~3 月 1 日晚間 24:00 止。

「書面加退選課程」:113 年 2 月 19 日上午 8:00~3 月 1 日下午 18:00 止。

 

校本部/教務處課務組分機:1106、1107、1139

辦理事項       明 承辦單位
網路確認選課結果 「網路確認選課結果」:113 年 3 月 4 日上午 7:00 至 3 月 22 日晚間 24:00 止。 校本部/教務處課務組分機:1106、1107、1139
領取學生證 一、【註冊手續完成】
校本部:可親自或請各班班代至教務處註冊組領取。
人文社會校區:可親自或請各班班代至聯合辦公室教務處領取。

二、【註冊手續尚未完成】-待完成註冊手續後逕至教務處註冊組領取。

校本部/教務處註冊組分機:1102、1103、1134、1140

人文社會校區/教務處分機:1150

【教務處註冊組】-

一、保留入學資格,新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開學前一上班日(113 2 17 日),持保留入學資格申請書、畢業證書正本及相關證明文件,辦理保留入學手續。

保留入學資格 –

  1. 罹患重病持續住院,達學期三分之一,並持有區域醫院以上之住院證明書者(本項住院應經本校認可)。
  2. 遭遇不可抗力之災變所引起之事故,如交通斷絕,一個半月內不能通行者。
  3. 持有鄉鎮區公所以上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書者(清寒證明書無效)。
  4. 僑生、港澳生、陸生及外籍生,因辦理入境手續不能按時到校報到入學者。
  5. 應徵召服兵役並持有徵集令者。
  6. 因懷孕附產檢證明者。
  7. 償還公費者(附相關證明)。
  8. 因懷孕、生產得以保留一年或撫育三歲以下子女之需要得以彈性申請,需附相關證明文件。經核准後延緩入學,無須繳納任何費用,惟以一年為原則。

二、申請休學:繳費註冊後擬休學之同學,請於開學日(113 年 2 月 19 日)前,持申請書、法定代理人同意書,辦理休學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