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所【學籍】

本頁整理慈濟大學研究所新生學籍相關常見問題,包含雙重學籍申請、休學申請時機、休學應備文件、休學期限、提前復學,以及服役、懷孕生產或撫育三歲以下子女期間是否併入休學年限等說明。

雙重學籍

須先提出申請

經本校核准後,始取得雙重學籍身分。

休學申請

取得學籍後辦理

新生註冊入學後申請休學者,註冊當日應辦妥離校程序。

休學期限

以二學年為原則

可申請休學一學期或一學年,不得於學期中復學。

特殊情形

服役與懷孕不併計

服役、懷孕生產或撫育三歲以下子女之休學,不列入休學年限併計。

Q1:本校學生能否擁有雙重學籍?

可向本校提出申請,並填寫「慈濟大學雙重學籍申請書」,經核准後始取得雙重學籍身分。

依據本校學則第三十四條規定,退學規定中,未經本校同意,同時在二所學校或在本校二個系、所、學位學程註冊入學者,應予退學。

參閱路徑:教務處註冊組網頁>法規要點。


Q2:學生何時可以辦理休學?

新生註冊入學後,已繳費取得學籍者申請休學,註冊當日應辦妥離校程序,並依規定比例計算退費金額。


Q3:辦理休學時,應帶什麼證件?

  1. 休退學申請表,內含離校手續。
  2. 休學申請原因相關證明文件:
    1. 因重病申請者,須繳驗醫院診斷證明書,核驗後歸還。
    2. 因當兵申請者,應繳交入營通知書或在營證明書;因懷孕申請者,則附媽媽手冊正反兩面影本等。

Q4:休學一次可辦理幾學期?

  1. 可申請休學一學期或一學年,不得於學期中復學;休學累計以二學年為原則。
  2. 學生因故申請休學,報請系主任、教務長及校長同意後,由本校核准一學期或一學年,並發給休學證明書,必要時並得請求延長一學期或一學年。
  3. 休學累計二學年期滿,因重病或特殊原因無法及時復學者,得專案申請,再予延長一學年。但依本校學則第二十八之一條規定申請休學者,不受此限制。
  4. 休學期間:
    1. 應徵服兵役者,須檢同徵集令影本向註冊組申請延長休學年限,俟服役期滿再檢同退伍令申請復學。
    2. 學生因懷孕申請休學,須檢具產檢證明。
    3. 因上述服役、懷孕之休學,均不列入休學年限併計。
  5. 休學應在期末考試前辦妥,但特殊事故可專案辦理。
  6. 學生休學之該學期成績不予計算,休學期間亦不納入修業年限。

Q5:休學後,可辦理提前復學嗎?

可以。例如原辦理休學二學期,後來又想提前復學時,則以學期為申請單位;也就是在休學一學期後,可以提前一學期辦理復學,惟不得申請於學期中復學。


Q6:服役之年限是否包含在休學最多二年期限內?

  1. 依學則第二十八條規定,請參閱教務處註冊組網頁>法規要點>學則第二十八條。
  2. 休學期間應徵服兵役者,須檢同徵集令影本向註冊組申請延長休學年限,俟服役期滿再檢同退伍令申請復學。
  3. 因服役、懷孕生產或撫育三歲以下子女之休學,均不列入休學年限併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