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須知(研)
註冊須知
※「開始慈大新生活」網址:https://freshman.tcu.edu.tw/
※【新生網路報到】所有項目及繳交應繳資料後,即為完成註冊手續。
※本校- 校本部電話:03-8565301 / 人文社會校區電話:03-8572677
辦理事項 | 說 明 | 承辦單位 |
就學貸款 | 申請時間:113 年 1 月 15 日至 2 月 7 日止。
【備註】:各類學雜費減免,申請學雜費減免完畢→列印減免後的繳費單→辦理就學貸款。 一、台灣銀行完成對保手續→第二聯學校存執聯(以 PDF 或拍照方式 E-Mail 回覆),開學後將存執聯正本繳回學務處生輔組。E-Mail: tmpsanderson409@gms.tcu.edu.tw信件主旨:註明系所、學號、姓名。 二、登錄路徑:「開始慈大新生活」網頁>「新生綜合資料整合填表」網頁>就學貸款。 |
校本部/學務處生輔組分機:1206 |
學籍資料表、學務綜合資料表 | 一、登錄路徑:「開始慈大新生活」網頁>「開始填表」。
二、填寫時間:113 年 2 月 1 日上午 8:00 至 2 月 7 日下午 17:00 止。 三、填寫時若有疑問,請洽詢下列各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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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本部/教務處 註冊組:分機 1102、1103、1134、1140
學務處諮商中心:分機 1232~1235 生輔組:分機 1202、1228 衛保組: |
辦理事項 | 說 明 | 承辦單位 |
兵役相關基本資料(含僑生/限男性) | 一、男同學報到:填寫並繳交此表。 二、為維護個人權益,避免違反兵役法,請務必確實於欄位空白處黏貼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及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如已服役、免服役)。 |
校本部/學務處生輔組分機:1230
人文社會校區/ |
住宿申請 (紙本申請) |
一、申請時間:113 年 2 月 5 日上午 8:00 起至 2 月 19 日下午 17:30 止 (中午 12:00~13:30 休息)。 二、持學年住宿申請單及學生宿舍住宿知情同意書,辦理住宿申請。 |
校本部/學務處生輔組:分機 1202、 1228、1230 |
學雜費減免-各類就學優待 | 一、申請時間:113 年 2 月 7 日下午 17:00 止。 二、登錄途徑:「開始慈大新生活」網頁>「新生綜合資料整合填表」網頁。 三、資料繳交截止日:113 年 2 月 7 日以郵戳為憑。 四、掛號郵寄地址:97004 花蓮市中央路三段 701 號 慈濟大學 學務處生輔組。 「學務處/生輔組」網址:http://life.tcu.edu.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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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雜費繳交 | 一、繳費截止日:113 年 2 月 7 日(星期三)。
二、繳費單下載路徑:
三、繳費單異動:申請各項減免及辦理就學貸款等同學,請於申請審理完成後,重新上網下載更新後之差額繳費單辦理繳費。 四、繳費方式:銀行臨櫃、信用卡授權、ATM 轉帳、便利超商、就學貸款,請依繳費單及網頁說明辦理。 |
校本部/總務處出納組分機:1323~4 |
辦理事項 | 說 明 | 承辦單位 | |
學分抵免 | 【專業學科】:
一、曾在其他大專院校修讀一學期以上成績及格者,持原學校之成績單正本(含課程大綱)等證明文件。 二、於開學後三週內辦理學分抵免,逾期不予受理。 三、依本校學生抵免學分辦法辦理,請逕至註冊組網頁「法規要點」查閱。 |
校本部/教務處註冊組分機:1102、1103、1134、1140
人文社會校區/教務處分機:1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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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學歷及特殊身份證明文件 | 一、每位新生需繳驗:
二、繳驗時間及地點:繳驗時間:113 年 2 月 17 日(前)。繳驗地點:教務處註冊組【注意】:繳驗證書正本以班級為單位(右上角以鉛筆書寫學號並排序)。 三、依台灣教育部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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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本部/教務處註冊組分機: 1102、1103、 1134、1140 人文社會校區/教務處分機:1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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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學日期 | 113 年 2 月 19 日 | ||
課程加退選週 | ‧「網路加退選課程」:113 年 2 月 19 日上午 7:00~3 月 1 日晚間 24:00 止。
「書面加退選課程」:113 年 2 月 19 日上午 8:00~3 月 1 日下午 18:00 止。 ‧修課規定請參看所屬研究所規定。 |
校本部/教務處課務組 分機:1106、1107、11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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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確認選課結果 | 「網路確認選課結果」:113 年 3 月 4 日上午 7:00 至 3 月 22 日晚間 24:00 止。 |
辦理事項 | 說 明 | 承辦單位 |
領取學生證 | 一、【註冊手續完成】:校本部:可親自或請各班班代至教務處註冊組領取。人文社會校區:可親自或請各班班代至聯合辦公室教務處領取。
二、【註冊手續尚未完成】:待完成註冊手續後逕至註冊組領取。 |
校本部/教務處註冊組分機:1102、1103、1134、1140
人文社會校區/教務處分機:1150 |
【教務處註冊組】
一、保留入學資格,新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於開學前一上班日(113 年 2 月 17 日),持保留入學資格申請書、畢業證書正本及相關證明文件,辦理保留入學手續。
保留入學資格 -
- 罹患重病持續住院,達學期三分之一,並持有區域醫院以上之住院證明書者(本項住院應經本校認可)。
- 遭遇不可抗力之災變所引起之事故,如交通斷絕,一個半月內不能通行者。
- 持有鄉鎮區公所以上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書者(清寒證明書無效)。
- 僑生、港澳生、陸生及外籍生,因辦理入境手續不能按時到校報到入學者。
- 應徵召服兵役並持有徵集令者。
- 因懷孕附產檢證明者。
- 償還公費者(附相關證明)。
- 因懷孕、生產得以保留一年或撫育三歲以下子女之需要得以彈性申請,需附相關證明文件。經核准後延緩入學,無須繳納任何費用,惟以一年為原則。
二、申請休學:
繳費註冊後擬休學之同學,請於開學(113 年 2 月 19 日)前,持申請書、法定代理人同意書至教務處註冊組辦理休學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