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教學中心問與答

未命名

Q1:體育畢業資格審核需完成哪些條件?
A1:需修習體育課程4學分外,尚須參加體育技能檢定。

Q2:體育4學分包括哪些課程?
A2:運動與健康(學科2學分)(一上或一下)、健康體適能實務操作(1學分)(一下或二上)、活動性體育課興趣選項(1學分)一學期)。

Q3:如果無法適應激烈運動之體育課程或身體有特殊狀況者該怎麼辦?
A3:由授課教師評估後,可申請轉修適應班上課。

Q4:體育技能檢定有哪些項目?
A4:游泳檢定及心肺適能檢定。

Q5:何時參加檢定?
A5:依體育教學中心公告時程檢定。

Q6:游泳檢定的標準?
A6:1. 50公尺游泳能力:以蝶式、仰式、蛙式、捷式擇一,標準泳姿(參考體育教學中心網頁),手腳動作協調、換氣順暢,行進間身體任一部位不得觸碰池底、池邊或水道繩,完成50公尺游泳。2.水中自救能力: 水母漂換氣5次以上

Q7:心肺適能檢定的標準?
A7:採三分鐘登階檢測,依教育部登階指數常模,體力指數男生達60(含)以上、 女生達55(含)以上(103學年入學新生適用),未通過者必須修習一門心肺適能訓練相關課程,成績及格者,視同通過標準(103學年第一學期校本部及人文社會學院校區各開設一班,【課號PE1015心肺適能訓練實務操作】)

Q8:如何申請體育技能檢定減免?
A8:

  1. 請提出區域型醫院以上醫師診斷證明書一份,並註明在學期間內不適游泳或跑步等文字內容。
  2. 其它足以證明無法進行游泳及心肺適能檢定之相關醫學證明文件(如殘障手冊)。
  3. 修習游泳相關課程二門,且成績及格者,得抵免游泳檢定。
  4. 修習一門心肺適能訓練相關課程,且成績及格者,得抵免心肺適能檢定。

Q9:關於體育課程及體育技能檢定有疑問,該至哪裡諮詢?
A9:請打學校分機1212,或於上班時間至校本部大喜館體育教學中心行政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