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名稱 | 要提供給全球事務處(OGA)嗎? | 注意事項 |
| □ | 護照 | 是 | 用以申請居留證、手機號碼及保險。 |
| □ | 畢業證書及成績單(需經臺灣駐外代表處驗證之正本文件) | 否 | 提供給教務處註冊組繳驗。 |
| □ | 護照相片電子檔 | 是 | 用來申請居留證(ARC)及健康保險。 |
| □ | 居留證健康檢查項目表 | 是 | 請於母國先行接種麻疹、德國麻疹疫苗,根據居留健康檢查表的項目在母國完成檢查,並將健康報告掃描檔傳給全球事務處(OGA),正本可帶來臺灣。若未繳交,則於可入班上課後,自行至門諾醫院補辦理。 |
| □ | 居留簽證/停留簽證 | 是 | 請辦理居留簽證入臺,勿用旅客身份入臺。越南籍應屆畢業生持臨時畢業證明來台就學可申請停留簽證。購買來臺機票前以電子檔形式提供給全球事務處(OGA)。 |
| □ | 來臺機票 | 是 | 訂購機票前,請先與全球事務處(OGA) 討論適合來臺之日期。 |
| □ | 財力證明或 獎學金通知書 | 是 | 財力證明需達美金3,300元或新臺幣 100,000元,或附獎學金通知書。 |
| □ | 語言證明 | 是 | 中文授課: 繳交相當於華語文能力測驗(TOCFL)A2(含)以上之中文能力證明。 前一學位為中文授課或前一學位主修中文者,提供相關證明。 英文授課(包含有足夠英文授課課程可滿足畢業需求): 繳交相當於 CEFR B1(含)以上之英文能力證明。 官方語言及通用語言為英語國家者免繳;於英語系國家取得前一學位或前 一學位為全英語授課者,提供相關證明。 |
| □ | 在您的國家 開設一個銀行帳戶 | 否 | 為方便您在臺灣繳付學雜費及生活費,您可以跟父母在當地開設一個銀行聯名帳戶,然後申請一張可以在臺灣提領現金的 金融(ATM) 卡。 |
| □ | 寢具及個人用品(約NT$6,000) | 否 | 到達臺灣後的第一天,需要購買寢具及個人用品(約NT$6,000),您是否準備足夠的新臺幣? |
| □ | 各式費用 | 否 | 準備足夠的新臺幣,繳交學雜費、宿舍費、寢具、保險費、居留證費用、健檢費、手機 SIM卡、書籍費、制服費用等相關費用,請詳見第14-20頁。請在桃園機場辦妥手機 SIM卡,以方便離開桃園機場後雙方保持聯繫。 |
| □ | 居留證(ARC)及銀行帳戶 | 是 | 領到臺灣居留證後,才能在臺灣開設銀行帳戶或郵局帳戶。在開設帳戶前,是否有足夠的新臺幣,支付個人的生活費用。 |
| □ | 繳學費(海外匯款) | 否 | 海外轉帳帳號,請詳閱第16頁。 【備註】:請用T/T電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