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給 OGA
護照、相片與簽證
護照、護照相片電子檔、簽證與機票資訊請提供給全球事務處。
註冊繳驗
學歷文件正本
畢業證書及成績單需經臺灣駐外代表處驗證,並提供給教務處註冊組繳驗。
費用準備
請準備新臺幣
抵臺後需準備學雜費、宿舍費、寢具、保險、居留證、健檢、SIM 卡等費用。
抵臺提醒
SIM 卡與生活費
請在桃園機場辦妥手機 SIM 卡,並確認開設帳戶前有足夠生活費。
來臺前文件與費用準備清單
請依下列清單逐項確認是否已備妥,並注意哪些資料需要提供給全球事務處(OGA)。
重要提醒:請辦理居留簽證入臺,勿用旅客身份入臺。購買來臺機票前,請先與全球事務處(OGA)討論適合來臺之日期。
| 確認 | 名稱 | 要提供給全球事務處(OGA)嗎? | 注意事項 |
|---|---|---|---|
| □ | 護照 | 是 | 用以申請居留證、手機號碼及保險。 |
| □ | 畢業證書及成績單 需經臺灣駐外代表處驗證之正本文件 | 否 | 提供給教務處註冊組繳驗。 |
| □ | 護照相片電子檔 | 是 | 用來申請居留證(ARC)及健康保險。 |
| □ | 居留證健康檢查項目表 | 是 | 請於母國先行接種麻疹、德國麻疹疫苗,根據居留健康檢查表的項目在母國完成檢查,並將健康報告掃描檔傳給全球事務處(OGA),正本可帶來臺灣。若未繳交,則於可入班上課後,自行至門諾醫院補辦理。 |
| □ | 居留簽證/停留簽證 | 是 | 請辦理居留簽證入臺,勿用旅客身份入臺。越南籍應屆畢業生持臨時畢業證明來臺就學可申請停留簽證。購買來臺機票前,請以電子檔形式提供給全球事務處(OGA)。 |
| □ | 來臺機票 | 是 | 訂購機票前,請先與全球事務處(OGA)討論適合來臺之日期。 |
| □ | 財力證明或獎學金通知書 | 是 | 財力證明需達美金 3,300 元或新臺幣 100,000 元,或附獎學金通知書。 |
| □ | 語言證明 | 是 | 中文授課: 1. 繳交相當於華語文能力測驗(TOCFL)A2(含)以上之中文能力證明。 2. 前一學位為中文授課或前一學位主修中文者,提供相關證明。 英文授課,包含有足夠英文授課課程可滿足畢業需求: 1. 繳交相當於 CEFR B1(含)以上之英文能力證明。 2. 官方語言及通用語言為英語國家者免繳;於英語系國家取得前一學位或前一學位為全英語授課者,提供相關證明。 |
| □ | 在您的國家開設一個銀行帳戶 | 否 | 為方便您在臺灣繳付學雜費及生活費,您可以跟父母在當地開設一個銀行聯名帳戶,然後申請一張可以在臺灣提領現金的金融(ATM)卡。 |
| □ | 寢具及個人用品 約 NT$6,000 | 否 | 到達臺灣後的第一天,需要購買寢具及個人用品約 NT$6,000,請確認是否已準備足夠的新臺幣。 |
| □ | 各式費用 | 否 | 請準備足夠的新臺幣,繳交學雜費、宿舍費、寢具、保險費、居留證費用、健檢費、手機 SIM 卡、書籍費、制服費用等相關費用,請詳見第 16–22 頁。另請在桃園機場辦妥手機 SIM 卡,以方便離開桃園機場後雙方保持聯繫。 |
| □ | 居留證(ARC)及銀行帳戶 | 是 | 領到臺灣居留證後,才能在臺灣開設銀行帳戶或郵局帳戶。在開設帳戶前,請確認是否有足夠的新臺幣支付個人的生活費用。 |
| □ | 繳學費 海外匯款 | 否 | 海外轉帳帳號,請詳閱第 18 頁。備註:請用 T/T 電匯。 |
需要提供給全球事務處(OGA)的資料
- 護照。
- 護照相片電子檔。
- 居留證健康檢查項目表與健康報告掃描檔。
- 居留簽證或停留簽證電子檔。
- 來臺機票資訊。
- 財力證明或獎學金通知書。
- 語言證明。
- 居留證(ARC)及銀行帳戶相關資料。
抵臺前請再次確認:學歷文件正本請提供給教務處註冊組繳驗;部分費用與海外匯款資訊請依手冊指定頁面及學校最新公告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