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分抵免、繳費(研)

教務相關資訊

Q1:以前在大學時期有修過研究所的學分,可以申請抵免嗎?

A1:抵免學分之申請方式:

  1. 申請登入路徑:iCAN 登入>教務服務>申請專區>抵免申請>開始申請。
  2. 依據本校「學生抵免學分辦法」第一條規定(參閱教務處註冊組網頁>法規要點),碩士班研究生於考入研究所前在大學部修習相關系所開設之課程且需經該系所主管認可。且此課程不計入原大學部畢業學分數,可以辦理抵免學分。
  3. 請於開學後三週內(加退選截止日前)辦理學分抵免,逾期不予受理。
  4. 抵免通過後,可於 iCAN>教務服務>修習資訊>歷年成績查看。

Q2:若無法於規定繳費截止日前繳費,怎麼辦?

A2:

  1. 依據本校「學生逾期未完成註冊程序處理原則」,請參閱教務處註冊組網頁>法規要點。
  2. 除有特殊原因核准延繳及免繳外,一律依本校「學生逾期未完成註冊程序處理原則」第三條規定擔任志工服務。
  3. 若於當學期註冊二週後仍未繳納,將依本校學則第 34 條第 2 款規定,逾期未註冊者應予退學。

其餘相關Q&A請上教務處註冊組網頁查詢